最新政策
最新消息:
2017年7月1日起,出入境证件费用全面下调,公民办理出入境有关证件执行新收费标准。
往来港澳通行证收费标准:每证100元降为每证 80元。
往来港澳通行证签注的收费标准:
(1)一次有效签注由每件20元降为每件15元,二次有效签注由每件40元降为每件30元,短期(不超过一年)多次有效签注由每件100元降为每件80元;
(2)一年以上(不含一年)两年以下(含两年)多次有效签注由每件150元降为每件120元;
(3)两年以上三年以下(不含三年)多次有效签注由每件200元降为每件160元;
(4)长期(三年以上,含三年)多次有效签注由每件300元降为每件240元。
另:7月1日前已受理的证件申请,仍按原标准执行。
办理条件
出入境证件已实现全国通办,本地、外地户籍都可以在潮州办理港澳通行证和签注。
办理材料
(一)内地居民单独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
1.填写《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2.提交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申请人照片;
3.交验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原件,申请人未满16周岁也可交验居民户口簿,军人应交验军人身份证明。上述身份证件须留存复印件或者电子扫描图片;
4.按规定提交或者核验指纹信息。
军人、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应当提交本人所属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办理出入境证件的函。未实行按需申领护照地区的内地居民,还须按照有关规定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二)内地居民申请往来港澳签注。
1.填写《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2.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同时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的除外);
3.内地居民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局关于在非常住户口所在地申请往来港澳签注条件的,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办理。军人、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应当提交本人所属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办理出入境证件的函。未实行按需申领护照地区的内地居民,还须按照有关规定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内地居民同时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签注的,无须重复提交相关材料。
(三)与申请往来港澳签注事由相关的申请材料。
1.团队旅游。
参加“琴澳旅游团”的,需出示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文旅部门出具的参团材料;参加其他赴港澳旅游团的,免交与申请事由相关的申请材料。
2.个人旅游。
免交与申请事由相关的申请材料。
办理流程
1.提交申请
申请人可先在网上提前预约申请,或直接到现场提出申请,并按照规定填写《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准备好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
2.数码照相
申请人需要提交本人数码照片两张,可直接在现场进行拍照(亦可在公安局认可的拍照点拍照,需领取照片回执)。
3.采集指纹
申请人在工作人员的指引下进行指纹采集或者核验指纹(左右手大拇指),16周岁以下的申请人是否采集指纹根据其监护人的意见确定,采集后拿号等待办理。
4.受理申请
工作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并出具缴费单给申请人(如果申请人希望使用免登记自助通关,应同时签署《免登记使用港澳地区自助查验通道声明》)。
5.缴纳费用
申请人到指定窗口缴纳办证及签注所需的费用,制证费用80元,签注费用以签注类型而定,并领取回执单。
6.制作证件
受理申请后,由省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负责制作电子港澳通行证,并将制作好的证件送回接受申请的出入境管理机构。
7.发放证件
申请人在制证完成后,到办理的出入境管理机构领取证件;若选择快递形式收件的话,只需等候快递人员上门进行签收即可。
港澳通行证预约网址:https://gdga.gd.gov.cn/crj/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费用:
往来港澳通行证每证60元
一次有效签注每件15元
二次有效签注每件30元
短期(不超过一年)多次有效签注每件80元
一年以上(不含一年)两年以下(含两年)多次有效签注每件120元
两年以上(不含两年)三年以下(不含三年)多次有效签注每件160元
长期(三年以上,含三年)多次有效签注每件240元
办证时限:
7个工作日
因所在地区交通不便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签发的,经省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批准,签发时间可以延长至20个工作日。
(以上办证时限不含邮政速递时间)
办理地点
潮州市公安局出入境服务大厅
办公地址:潮州市湘桥区城新西路81号
咨询电话:0768-2355572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潮州市公安局潮安分局出入境服务大厅
办公地址:潮州市潮安区彩文路
咨询电话:0768-5811636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00
潮州市公安局枫溪分局出入境服务大厅
办公地址:潮州市枫溪区站南东路1号
咨询电话:0768-2973303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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